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号:2024-056
奥瑞德光电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7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北京智算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西侧,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试点科技大厦11层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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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傅玉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均以现场或视频出席会议;
2、在职监事3人,出席3人,均为现场或视频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梁颖女士、财务总监王晓辉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审议议案的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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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与新疆克融云计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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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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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中小股东(即持股不足5%的股东)不包括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2、提案2为普通表决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提案1为特别决议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容正、耿德程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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