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编号:临2024-028
潍坊亚星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潍坊亚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工”)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金额不得超过4000万元;
●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融资租赁概述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补充生产经营资金,公司以自有化工生产设备资产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青岛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通”)办理金融租赁业务。总融资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化利率的7.9%。实际成本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出租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海口路66号二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13-7-19
法定代表人:种海玲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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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手与公司无关。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自己的化工生产设备资产为标的物,标的物归公司所有,产权明确,无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无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售后租赁青岛华通金融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4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年化利率的7.9%。上述范围内将确定融资租赁金额、租赁期限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融资租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融资租赁事项是公司为补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青岛华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满足公司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旨在有效振兴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亚星化工经营正常。融资租赁不会损害股东利益,对公司日常经营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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