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号:2024-049号
西藏华宇矿业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融资租赁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融资租赁概述
西藏华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振兴公司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计划与工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租赁目标为公司设备,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和法律文件的签署。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先生、法定代表人刘良坤先生拟为公司融资租赁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刘建军先生和刘良坤先生没有收取任何担保费,公司也没有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担保,为公司单方面取得利益,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可以免于按照相关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8月30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65945
4、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110-111
5、法定代表人:李小东
6、注册资本:9000万元
7、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转让金融租赁资产;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间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销售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国内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担保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的外汇融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自营和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9、工业租金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10、公司与兴业租金无关。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公司部分资产设备
2、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3、所有权状态:标的资产无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无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开展“回租+直接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2亿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风险基金为0。资金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购买采矿设备;实际控制人刘建军、法定代表人刘良坤为承租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其中,公司计划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兴业租赁融资4800万元。租赁目标是公司部分设备资产,融资期限为36个月,租赁利率为4.90%/年。
此外,公司计划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金融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得超过7200万元。租赁目标为矿山建设设备,融资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具体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留购买价格等金融租赁的具体条款以实际交易中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振兴公司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不影响租赁标的的的正常使用,不涉及相关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华宇矿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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