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担保企业名称:
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织造”)是全资子公司。
● 本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料”)全资子公司福华织造担保金额8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福华织造的担保余额为1.3万元(含本担保)。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 特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5.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4.04%。请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概述
(1)本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华织造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相关的最高担保合同,为上述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不超过授权担保金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2024年担保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外部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范围内,无需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施清岛
3、注册资本:19500万元
4、经营范围:各种高档面料(复合、磨毛、转移印花、植绒)的生产和后整理加工;本公司自有产品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服装制造;服装批发;服装零售;家纺成品制造;工业纺织成品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户外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制造;箱包制造;箱包零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近年来,福华编织了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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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
2、担保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有效法律文件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费用。
6、担保金额:8000万元
7、业务发生期:从2024年6月1日到2026年6月1日。
8、担保期:(1)担保人担保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期到期的,保证期为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限自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银行担保(担保)的担保期为债权人预付款之日起两年。(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5)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华织造的资本需求,有利于其可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福华织造偿债能力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必要合理。
五、董事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和2024年4月30日举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2024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元,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有效期。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金额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5.5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4.04%,均为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和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无担保,上述担保无逾期。请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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