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云南神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和上市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票;股票认购方式为线下,上市股数为1,043,700股。
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43700股。
● 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
2024年6月24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果的第二项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终止限制条件,同意公司为164个终止限制条件激励对象统一终止限制,共终止限制10437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批准和实施
(1)已执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验证意见。
2、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4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布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及公示说明》。
3、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经批准,董事会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处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需的一切事项。2022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实现,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验证意见。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发表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22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终止限制的条件,并同意为满足终止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处理终止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成果的议案》、《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激励计划已获得第一个终止限制的条件,并同意为满足终止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处理终止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工资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验证意见。
9、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制性条件成果的议案》、《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次解除限制性销售的条件已经实现,并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制性销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销售。公司董事会工资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验证意见。
(二)以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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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预留授予的价格和数量是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调整后的价格和数量。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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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为2021年公司年度权益分配调整后的价格和数量。
(4)解锁历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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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次授予第二阶段“剩余未解锁数量(119、340股)”,仅指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标准或不完全符合标准的第二阶段应解锁数量,不包括2025年第三阶段应解锁的剩余股数。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一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终止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2年7月18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4年7月1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二)第一次授予解除第二个限售期限售条件的解释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同时,可以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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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第二个限制期届满,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终止限制条件已满足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措施,同意公司满足激励对象终止限制条件,并办理相应的终止限制程序。
三、本次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可以实际解除
本次公司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6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售股数为10437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988%。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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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和个人考核不合格的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
2、如果上述总数与每个明细数直接相加,尾数有差异,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四、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4年7月18日第二次解除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限售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1043、7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销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及其变更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在任期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而导致股份变更的除外。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3、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转让公司股份应符合修订后的有关规定。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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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限销售条件股”中仍有204、440股需要回购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认为:自本法律意见发布之日起,终止销售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终止销售条件已取得成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仍需依法履行终止限制的信息披露义务,终止限制仍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终止限制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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