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号:2024-088号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4年7月12日,金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2024年7月12日,2024年16日召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2024年7月12日9日,网上投票时间为: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4年7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于董事长有重要的公务,他不能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公司董事陈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共有78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股东大会,代表468、227、4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768%。其中,4名股东代表461、628、9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6452%;74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6、598、4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65,563,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43109%;反对:1.57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33544%;弃权:1、09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23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934、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59.62975%;反对:1.5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80265%;弃权:1,0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6.5675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仪律师、黄晓律师
3、结论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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