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995、809股。因此,公司股东大会总投票权为117、004、191股。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7月11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13:00-15:00;2024年7月11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如新先生。
6、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995、809股。因此,公司股东大会总投票权为117、004、19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和网上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71、687、06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61.268%。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公司65、611、660股,占公司56.0763%。
8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6.075、400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5%。
2、中小股东出席
9名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代表公司拥有11、162、565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9.5403%。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5087、165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3478%。
8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公司有60754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19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和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募集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71、434、160股,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2%;反对14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弃权111000股(其中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0、909、665股,占参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44%;反对1419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2%;弃权111000股(其中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9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司辉、张勇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金春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会议人员资格、提案、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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