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金经理”)根据西藏东财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协商,决定从2024年7月9日起,在现有股份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股份,修改基金合同和《西藏东财中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发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并于当日开通E类基金份额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新E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基本情况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简称东财中证券保险指数E,代码为021844。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本基金各基金份额设置相应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以独立选择A、C或E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认购。
2、E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认购费率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赎回率
E类基金股份的赎回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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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股的赎回费用由赎回E类基金股份的基金股东承担。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E类基金股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率
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按前一天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40%年费率计提。
3、认购和赎回E类基金股份的数额限制与现有A类和C类基金股份相同。
4、适用于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或销售机构的公示信息为准。
二、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本次修改的内容是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以增加E类基金的份额。同时,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基金管理人的信息的更新,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上述增加E基金份额的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其余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达成协议后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见附件。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履行规定的程序。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公告当天同时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如果上述内容涉及招股说明书和基金产品信息摘要,公司将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募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修订。
3、投资者可以登录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或拨打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210-107)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请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了解基金产品信息的总结,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附件:修改西藏东财中证券保险领先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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