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4-035
三一重工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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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4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公开披露的《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质量、效率、回报”行动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0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股份回购计划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3月9日披露了股份回购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公告》(公告号:2024-008)。
(2)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43、3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回购交易最高价格为16.40元/股,最低价格为13.82元/股,平均回购价格为15.15元/股,总交易金额为657、086、207.58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和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公司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内部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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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该公司回购了43,361,800股股份,并存入该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转让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换为股本、新股发行、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股份未在发布回购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目的的,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目的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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