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简称证券: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5
欧普照明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万象城V2栋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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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欧普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结合。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兴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张雪娟女士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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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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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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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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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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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名称:“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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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24年银行授信额度申请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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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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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24年授权对外担保额度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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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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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及关联方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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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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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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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续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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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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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与关联方开展保理融资业务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山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8股、214股、286股)、王耀海(持有122、054、994股)、马秀慧(持有118,624,956股)、上海峰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2、517、900股)、南通松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4、560、000股)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青、卓海萍
2、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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