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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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还包括适用于证券公司的大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操作指南的要求完成。
(2)本集合计划自2024年6月24日(含当日)起暂停认购,经理有权拒绝投资者认购申请(如有),不予确认。
(3)暂停所有销售机构的认购,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4)本集合计划暂停认购业务期间,本集合计划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5)本集合计划是否恢复认购和认购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6)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95323)咨询本集合计划经理或登录经理网站(www.cfsc.com.cn)查询。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经理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华信证券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信证券享受周购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己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集合计划是否适合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独立判断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做出独立的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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