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50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4%。补充质押1.7万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行为。补充质押后,何培富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7、048、88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7.8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璧颖女士、何壁宇女士、俞世奇先生、芜湖富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富春投资”)、芜湖勤汇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勤汇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101、18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7%。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67、048、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2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77%。
1.上市公司股份补充质押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培福先生持有的部分股份被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补充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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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质押股份不涉及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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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总数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有尾差,是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未到期的质押股份。
控股股东补充质押未取得资金,主要用于担保公司早期可转换债券补充质押,公司可转换债券履约期满或主债权消除(以先到者为准),控股股东具有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股票股息、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
3、控股股东的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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