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号:临2024-033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会议通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宝山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钢股份”)《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十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决议书面发送给全体董事,签署同意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决议人数的,可以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邹继新、吴小弟、高祥明、姚林龙董事的建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6月14日以书面投票的形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董事会召开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董事会应当出席10名董事,实际出席10名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批准《2024年/2024-2026年总经理任期绩效指标(值)设置及相关事项授权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和股东考核方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设定2024年/2024-2026年总经理任期绩效指标(值)。
本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批准《关于实施月浦、杨兴镇定向捐赠项目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施月浦、杨兴镇定向捐赠450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环境改善、设施改造、社区扶贫等。
本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批准《宝山基地一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议案》
宝山基地一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已获批准。
本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批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为了安排子公司宝武碳业务发展和资本运营规划,公司计划终止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分拆,并在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和仔细论证后撤回相关发行和上市申请文件。
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宝钢关于终止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批准《关于修改的批准》〈被投资单位管理总则〉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被投资单位管理总则》。
本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号:临2024-034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会议
监事会会议通过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宝山钢铁有限公司章程第157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监事、秦长灯监事的建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4年6月14日书面投票。
2024年6月11日,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监事会召开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监事会应当出席7名监事,实际出席7名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董事会关于设定总经理2024年/2024-2026年任期绩效指标(值)及授权相关事项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二)审议董事会关于实施月浦、杨兴镇定向捐赠项目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三)董事会关于审议“宝山基地一号高炉大修改造项目议案”的提案
本提案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董事会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提案的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修订《被投资单位管理总则》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19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号:临2024-035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子公司分拆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碳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分拆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计划的议案》。
2022年4月27日至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子公司宝武碳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计划的议案》等与分拆上市有关的议案。同时,公司要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处理分拆相关事宜。
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6月30日,宝武碳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接受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审[2022]316号)。
2023年8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6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宝武碳业科技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分拆及其进展情况(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公司自计划分拆上市以来,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为了安排宝武碳业务发展和资本运营规划,公司决定终止宝武碳业在创业板上市的分拆,并在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和仔细论证后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三、终止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分拆上市的终止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四、与终止分拆上市有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分拆上市公告后一个月内不计划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分拆上市)。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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