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夏子航
5月26日,*ST中润宣布,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3年年度报告的询价函。监管部门关注的关键问题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
据披露,*ST中润2023年度财务报告由年审会计师出具,具有重大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段落,涉及资产置换交易。
根据公告,*ST中润资产置换交易为山东中润集团淄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房地产”)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兴瑞”)100%股权、深圳市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公司”)51%股权置换,交付于2023年8月7日完成。
在这次重大资产置换中,淄博房地产100%的股权和济南兴瑞100%的股权类似于新金公司51%的股权评估。淄博房地产和济南兴瑞的评估增值率分别为92.88%、新金公司评估增值率为8594%,80.58%。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8月11日,马维钛业股东由严高明等自然人和机构变更为山东瑞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维钛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自然人任波。
截至审计报告日,年度审计会计师未能在上述资产置换完成后4天内获得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涉及潜在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是否与资产置换交易形成一揽子交易,以及资产置换和股东变更的业务实质,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ST中润财务报表的可能影响。
在这个问题上,深圳证券交易所询价函要求*ST中润解释马维钛业原股东、任波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关联方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任何形式的业务、资本交易、合作来源等可能导致其他利益倾斜。
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ST中润解释上述资产置换后4天内股东变更的原因,解释原股东与山东瑞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如有)时间和协议主要内容,结合协议内容和交易安排,解释股东变更是否与重大资产置换构成一揽子交易,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早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长期以来,监管部门一直关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根据《2023年非经营性资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交易汇总表》,*ST中润对中润矿业发展的其他应收款-交易期初余额为2.82亿元,期末余额为2.53亿元,中润谦盛其他应收款-交易期累计金额为835.38万元。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ST中润说明上述往来款的原因,以及公司长期未收回中润矿业发展往来款的原因,以及关联方是否占用资金。
此外,*ST中润短期偿债压力大,流动性风险大。根据2023年年报,公司报告期末流动负债9.07亿元,流动资产2.29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6.78亿元,未分配利润3.66亿元。因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ST中润列出逾期债务的具体情况和一年内到期贷款的具体情况,说明拟采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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