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已完成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核实的》〈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实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宣传期间,公司未收到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和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首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人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举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权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评估委员会已对上述提案进行了审查并一致通过,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实现,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保留和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出具了相关的验证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已审查通过上述提案,认为公司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措施、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一)调整原因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实施后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股票红利分配,股份拆除细节
P=P0÷(1+n)
其中:P0是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将股本转换为每股资本公积金,分配股票红利,拆股比例;P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是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是每股的分红金额;P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分红调整后,P仍必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首次、预留和剩余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0.42-2.10)/(1+0.4)=84.51元/股。
2、调整股票期权数量
(1)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股票红利分配,股份拆除细节
Q=Q0×(1+n)
其中:Q0是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分配股票股息、股票拆除率(即每股增加、分配或拆除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是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725.3640*(1+0.4)=1015.5096万份;预留授予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103.859*(1+0.4)=145.4039万份;剩余授予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71.5050*(1+0.4)=100.1070万份。
三、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计划在2023年股权分配实施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所以,我们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在2023年股权分配完成后,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2022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完成后实施;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本次调整仍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信息披露等后续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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