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1 简称证券: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真爱美家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召集人:浙江真爱美家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期中先生;
3.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召开现场会议:3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佛堂大道3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网上投票时间:
2024年5月22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4年5月22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要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共有9名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10股、5713股和264股,占上市公司总表决权的73.4120%。其中:
(1)共有7名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105、382、764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股份的73.1825%。
(2)共有2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投票,代表33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投票权的0.229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上述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7、530、464股,占上市公司总表决权的5.229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杭州)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会议,见证会议,出具法律意见。
三、审议和投票情况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了上述提案。
2、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股份的0.0000股%。
上述提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上述提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已经通过本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上述提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
6、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上述提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
7、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上述提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
8、关于预计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已通过上述议案。
9、2024年续聘公司审计机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05,713,2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为:同意7、530、4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上述提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谢静怡、唐梦蝶律师出席会议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浙江真爱美佳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标准、网上投票规则、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真爱美家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国豪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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