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2023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下午14:2024年5月17日(周五):00
2、召开方式:网上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在股东大会上,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日(星期五):00
2024年5月17日(周五)网上投票时间
其中:
(1)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2)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任何时间在00之间。
3、召开地点: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锐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7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04、306、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763股%。
其中,4名股东代表598、65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8699%。
23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5、649、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6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9、736、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129%。
其中,3名中小股东代表74、08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65%。
23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5、649、9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64%。
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王瑞先生主持。公司的一些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见证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1.00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
同意601股、487股、081股,占所有股东持有的99.535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818,936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466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4647,同意76、917、081股%;反对2、818、9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2.00 董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总投票情况:
同意601、46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9.5301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839、4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0.4699总数%;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89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6.4390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839、4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561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这个提案是一个普通的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得到了批准。
议案3.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
同意601、46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9.5301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818、9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4665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89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6.4390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818、9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4.00 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
同意601、46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9.5301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818、9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4665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76、896、5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6.4390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818、9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5.00 《202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总表决:
同意601股、208股、081股,占99.4874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3、077、4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1188,同意76、638、081股%;反对3.8595股,077股,4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确认及2024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01股、208股、081股,占99.4874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3、077、4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6.1188,同意76、638、081股%;反对3.8595股,077股,4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7.00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公司202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华联集团持有524、570、000股有效表决权,避免对该提案进行表决。
总表决:
同意76、745、681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97%;反对2、969、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243%;弃权207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60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本次会议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745、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6.2497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969、6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243%;弃权207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60股份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8.00 关于与华联集团签署的协议<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华联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持有524,570,000股有效表决权,对该提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投票情况:
同意76、745、881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00%;反对2、969、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24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745、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6.25万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969、6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724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9.00 《关于预计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华联金融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华联集团。华联集团持有524、570、000股有效表决权,回避表决。
总表决:
同意76、637、881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5%;反对3.8595股,077股,436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207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60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占本次会议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637、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6.1145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3.8595股,077股,4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207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60股份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01、358、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99.5123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926、7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788、781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6.3038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926,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5%;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1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
同意601、315、681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反对2、990、1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4948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弃权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是因为没有投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745、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6.2497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990、1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万股%;弃权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3%。
这个提案是一个普通的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得到了批准。
议案12.00 关于改变经营宗旨,修改经营范围,修改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以及一些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分为五项子议案,每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1《关于变更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98、96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9.1165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5、318、717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8801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4、39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3.3039%;反对5,318,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04%;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于修订的12.02〈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01、358、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99.5123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926、7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788、781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6.3038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926、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6705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于修订的12.0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01、358、5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9.5123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926、9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4843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因未投票),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76、788、581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6.3035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926、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6708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于修订的12.04〈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01、358、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99.5123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2、926、7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76、788、781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6.3038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926、7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6705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因未投票),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提案是一项特别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关于修订的12.0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598、85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986%;反对5、426、517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0%;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034,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3.1687,同意74、289、000股%;反对5、426、517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8056股%;弃权20500股(其中默认弃权20500股),0.0257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这个提案是一个普通的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得到了批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北一 陈盈昭
3、结论意见: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就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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