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可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日: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024年5月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下午15日结束15日: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泰坦大道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玉荣先生。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共有13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162、108、5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75.0502%。
其中,共有9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162,000,1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75.000%;共有4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08、4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05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共有8名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1,758,5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8141%。
其中,共有4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1、650、1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7639%;共有4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08、400股表决权,占公司0.0502股表决权总数 %。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作出以下决议:
1、《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总投票情况:同意162,10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00%;弃权0 股票,占0.00000股表决权出席会议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2、《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62、10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0 股票,占0.00000股表决权出席会议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62、10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00%;弃权0 股票,占0.00000股表决权出席会议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62、10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0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00。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5、《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62、025、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490%;反对827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510%;弃权0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6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2971%;反对8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4.7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总表决:同意162、10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0 股票,占0.00000股表决权出席会议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7、《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62、10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0 股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00。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8、《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工资,相关股东在会议上避免表决。因此,参加本议案投票的股东大会总数为155、170、160股。
总表决:同意155、170、16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9、《关于2024年公司监事工资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监事工资,相关股东在会上避免对该提案进行表决。因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9873500股。
总表决:同意159、873、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00%。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10、《关于制定〈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62、10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000%;弃权0 股票,占0.00000股表决权出席会议 %。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同意1.7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的0.000%。
投票结果:本议案已获批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金晶,徐成科。
3、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徐成科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见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年度股东大
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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