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简称证券: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
(2)股东大会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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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长张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审议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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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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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审议《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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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审议2023年利润分配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5、403、654.89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数)为1.018、972、486.59元。鉴于公司2023年业绩大幅亏损,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风险应对能力,公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充分到位,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未分配的利润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2023年,公司将不发放现金股利、红股或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在结转后每年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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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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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审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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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审议2024年银行贷款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构成和经营情况,以及天威化工有限公司、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天威水泥有限公司、石河子天宇新实化工有限公司补充经营资金需求,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制定2024年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银行营运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其中,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5万元,无担保费,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同时,要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银行贷款金额和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金额、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至下一年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银行贷款金额之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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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其中: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2.6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包括天威水泥有限公司185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和天威化工有限公司4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0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银行贷款担保金额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整使用;计划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3.4万元银行贷款担保,包括石河子天宇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万元银行贷款担保,银行贷款担保金额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整使用。上述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无反担保。上述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或反担保。实际担保将及时公布。
同时,要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情况,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担保金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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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金融公司的关联交易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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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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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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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由于关联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金福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天宇融资经营有限公司对会议审议的第九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参加第九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102、100、141股,参与其他议案表决的股东持有809、304、697股有效表决权。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除第八项议案表决外,会议审议议案为特别决议,即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的除外,其他议案表决均为普通决议,即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十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丽娅、康晨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 网上公告文件
2023年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3年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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