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佛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3点召开现场会议:00;
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2024年4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9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835、451、7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541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832、763、3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2696%;4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2,688,3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720%。6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3、775、7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8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出席会议。北京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提案的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55、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包括默认弃权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55、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包括默认弃权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835股、451股、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的议案》
投票总数:同意835,45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通过。
总表决:同意835股、451股、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包括默认弃权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55、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55、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包括默认弃权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55、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申请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08、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反对46、8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28、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6%;反对46、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1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5、086、3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2、669、3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34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10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022%;反对2、669、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的70.6978%;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总数:同意767,708,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99.9939%;反对46、8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28、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86%;反对46,8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数的1.2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
12.01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同意436、97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佛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398,480,000股)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提案的表决。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02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同意469、95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365、500、000股)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03公司与公司董事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同意469、951、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365、500、000股)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55、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高责任保险购买议案》
总表决:同意835股、451股、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767、755、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77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投票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除审议上述议案外,还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报告,并进行了报告。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工资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建新律师、赵伟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的结论是: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和(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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