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梁银妍
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指导方针明确指出,报告期内将继续纳入上海证券交易所180、科创50、深证100、国内外同时上市的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最迟应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时,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4月30日前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但不需要同时披露年度报告,以缓解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
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将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并根据指导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和扩大强制披露主体的范围。
进一步完善披露要求
据悉,本指南共6章63条,明确了规则实施、披露框架、具体问题等方面的安排。
该指南在报告期内继续纳入上证18、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和国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最迟应于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公司自愿披露。
根据指导方针,公司应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会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分析和披露具有财务重要性的问题。
该指南还设置了21个问题,包括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振兴、创新驱动和员工,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问题设置了差异化披露要求。
下一步,沪深北交易所将做好市场培训服务,及时制定更详细的披露指南,为上市公司提供具体指导,支持相关部门做好ESG评级、指数开发和投资,进一步加强积极激励,促进良好的可持续生态建设。
沪深北交易所还将根据指导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和扩大强制披露主体的范围,促进更多上市公司披露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许多重要的修订广泛吸收市场意见
为提高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质量,上海、深圳、北方交易所于2月8日发布了指导草案,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了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了80多份反馈。
据报道,采纳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明确不同重要问题的披露要求。本修订中明确的财务重要性问题应按照“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会管理-指标和目标”的四个要素框架进行披露。对于只影响重要性的问题,应根据具体问题的相关指标进行披露。
第二,增加主题的细节。本次修订直接列出了指导附件中包含的主题列表,方便企业执行。
第三,适当放宽部分披露要求。如果需要在4月30日前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但不需要同时披露年度报告,以减轻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压力,增加财务影响的定量披露豁免条款。
第四,完善具体的披露要求和文本表达。如整合和优化部分问题章节、新利益相关者管理、尽职调查、灵活就业、包容性金融、碳排放交易等披露要求,允许整合披露和处理相关信息,增加数据可追溯性调整和豁免。
使具有长期价值的上市公司脱颖而出
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指南的发布是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一个里程碑,将有助于提供标准化、可比、高质量的信息,突出高质量公司的投资价值。
远东信用绿色金融部表示,指导不仅为上市公司提供统一的披露框架,而且强调一致性、可量化、准确性和重要性,旨在提高信息可靠性和可比性,帮助指导上市公司更全面地披露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信息披露要求,激发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投资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实现可持续信息披露和可持续投资的“双向之旅”。
上市公司应认识到,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是《纽约时报》的趋势和不可避免的。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全面地展示其可持续发展业绩(即非财务业绩)。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业绩与财务业绩相结合,可以更完整地展示公司的价值,使具有真正长期价值的上市公司在众多公司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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