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
(2)股东大会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3号中天黄海酒店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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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由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有限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薛济平先生主持了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和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副董事长薛驰先生,独立董事吴大卫先生,董事何金良先生、谢毅先生、陆伟先生、沈一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在职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林峰先生、刘志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东云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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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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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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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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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409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股东大会;
2、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份数为1、215、723、872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35.795%;
3、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是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普通决议和有效表决权 1/2 通过上述表决;
4、第1-3 项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
5、第1-3项议案是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陆伟、沈一春及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回避表决;
6、股东大会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洋、陆颖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中天科技股份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提交的提案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出,无新增或临时提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关于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江苏中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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