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号:临2024-024
淮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至4月16日(星期二):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hny575@163.com提问。公司将在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淮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发布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方便投资者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日:00-10:0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的类型
投资者简报将以网络互动的形式举行。公司将根据2023年业务成果和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00-10:00
(2)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与者
董事长:周涛先生
董事、总经理、董事秘书:马进华先生
独立董事:卓敏女士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陆刚先生
投资者参与的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点。:00-1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二)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至4月16日(星期二):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hny575@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简报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马进华、黄海龙
电 话:0554-7628095、0554-7628098
邮 盒子:hhny575@163.com
六、其它事项
本次投资者简报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号:临2024-025
淮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淮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24日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共回购公司股份88545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截至销售计划披露前,公司已于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1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按市场价格累计出售38、860、900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注:累计出售比例未达到总股本的1%,仍差约1800股,以下简称“第一期出售”);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仍持有49684,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4-001号公告)。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03),计划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以下简称“第二期销售期”)。600股已回购(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24年4月9日,公司第二期销售计划已实施。本期已售出回购股份38862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再加上第一期的销量,公司已售出回购股份7772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注:累计销售比例未达到总股本的2%。尚差约18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持有10、821、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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