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3.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交易最高价为11.51元/股,交易最低价为11.18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3.748.085元(不含交易费用)。
1、回购计划的基本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元,988万元(包括本数),不超过5000元,97600元,价格不超过18元/股(包括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股份回购计划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见2024年2月27日、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17、2024-018)。
二、二。首次实施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7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首次股份回购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3.3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交易最高价为11.51元/股,交易最低价为11.18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3.748.0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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