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717、900股。因此,公司股东大会总投票权为118、282、100股。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024年2月23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如新先生。
6、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2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717、900股。因此,公司股东大会总投票权为118、282、1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8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公司67、361、060股,占公司56.9495%。
其中,现场投票的3名股东代表公司拥有65、611、66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5.4705%。
5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749,400股,占公司总投票权的1.4790%。
2、中小股东出席
6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公司有6、836、565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7799%。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5087、165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309%。
5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4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0%。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67、280、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880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0.0270%;弃权62,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6、756、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8240%;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262%;弃权62,2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90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指定律师司辉、张勇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金春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会议人员资格、提案、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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