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07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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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国章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胡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以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董事长李国章、舒龙、袁冰、王杰、程亚利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小燕、崔大桥、曹先军、李钟华、蒋春黔、胡国荣、薛冬峰因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在职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王相森,监事李美辉、龚军、谢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鲍伯颖出席会议;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2024年公司与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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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名称:2024年与浙江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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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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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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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宜昌兴发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对提案1进行表决;浙江金帆达生化有限公司避免对提案2进行表决。提案3属于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珊、楚思宇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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