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4-06
河钢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2024年1月31日,河钢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布。
2、会议召开方式: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2日下午:30起;
2024年2月22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024年2月22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下午3:00。
4、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街385号1709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耀斌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19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2、205、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620%。其中,2名股东代表45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4%。17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71,745,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9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19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2、205、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0620%。其中: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45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4%。17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71、745、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916%。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29同意72股、178股和218股%;反对26,800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2股、178股和218股的99.9629股%;0.0371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29同意72股、178股和218股%;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2股、178股和218股的99.9629股%;0.0371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629同意72股、178股和218股%;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是因为没有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2股、178股和218股的99.9629股%;0.0371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
65、074、33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0.1244股份%;反对7、130、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8756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65、074、331股90.1244股%;9.8756股反对7、130、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和项松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召集人资格、参与者资格、投票方式、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24年举行;
2、北京金成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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