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 简称证券: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宁波均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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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兴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预计2024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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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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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不涉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不涉及特别决议;
2、本次审议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唐敏 敖菁萍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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