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流动性服务》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29日起,公司指定以下流动性服务提供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提供商:
1、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501):
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2、嘉实中证2000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35):
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3、嘉实中证信息安全主题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13):
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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