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简称证券: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关于深圳有方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信息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是深圳有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东莞有方内部审议批准,同意为江苏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0.5亿元综合信贷提供连带责任保障。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完成东莞股东内部决议审查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公司预计将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0.5亿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准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需要执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完成东莞股东内部决议审查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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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深圳有方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收取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广告费、交付费、评估费等)。
(2)保证期:本保证书的保证期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延期、延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保证期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担保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甲乙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本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和签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金额内办理具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金额内签订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莞为公司提供可控的担保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本需求,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满足公司整体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有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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