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月25日,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4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回购交易最高价格为19.22元/股,最低价格为18.77元/股。912.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和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得超过30.6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含),不得超过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4-00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04)。
二、二。首次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现公告如下:
2024年1月25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14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回购交易最高价格为19.22元/股,最低价格为18.77元/股,支付总资金2.716.912.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第三,其它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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