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股东Wiser(以下简称“公司”、“明阳智能”)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持有公司股份15706.247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71、759、206股)的6.91%。这次质押后,Wiser Tyson累计质押股份为15706.24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91%。
● Keycorp公司股东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持有公司股份4.468.3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7%。本次股份质押后,Keycorp累计质押股份3600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8%。
● First是公司的股东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持有公司股份11万股,947.0011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26%。First Base最近完成了11000017.011万股的质押登记。
● 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集团”)与公司关联股东Wiser Tyson、Keycorp、First Base、厦门博惠云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博惠云成”)、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和北海瑞悦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共持有57股股份,798.09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44%。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共质押公司股份3500股,994.2475万股,占公司股份的62.2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84%。
● 股东股份质押和质押的终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绩效补偿义务的履行产生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该公司最近收到了股东Wiserer Tyson、Keycorp《关于明阳智能股质押的通知函》获悉Wiser Tyson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15706.2475万股质押给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国际”)。Keycorp与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协商,补充质押1200万股。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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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Wiser Tyson质押被替换为Firstttt Base原质押给招商银行国际11,947.011万股及其相应债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2-011),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2023年5月11日和2023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2023-090)。上述First Base质押已办理质押终止登记,详见“二、股份终止质押”。
注2:Keycorp的质押是补充2023年3月27日Keycorp质押给渤海信托的2400万股。相关质押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3-016)。
2.本质押股份无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二、股份质押终止情况
公司收到股东Firsttt Base《关于解除明阳智能股质押的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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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Wiser Tyson、Keycorp、First Base、博惠云成和中山瑞信将其持有的股份总额为375、666、41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的16.53%,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权益变更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2-122)及《明阳智能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更报告》。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2、262、87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103),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截至公告日,Wiser Tyson、Keycorp、First Base、能投集团、博惠蕴成、中山瑞信、北海瑞悦的质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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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1、股东将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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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博惠成和Wiser Tyson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营业收入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非营运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犯公司利益。
3、股东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1)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可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相关性,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的变更;
(3)公司对股东没有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四)上述股权质押发生重大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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