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 简称证券: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3
广汇物流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
公司同意撤回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并撤回申请文件的提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广汇物流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号:2024-004)。
2024年1月12日,公司及保荐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和《关于撤销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保荐的请示》,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2024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终止对广汇物流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计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再融资)〔2024〕19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计规则》第十九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计规则》第六十三条(二)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查。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能源物流业的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判断,充分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的区位优势,定位为“一条通道、四个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性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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