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
(2)股东大会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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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0、505、418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代表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逐项审议
1.0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与威立雅江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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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与湖南宏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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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与贝特瑞日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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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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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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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议案1已通过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
2、议案1、提案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贝特瑞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未出席会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雄师、吴任桓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贵公司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召集人和会议人员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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