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
(2)股东大会地点:长春经济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江涛先生主持。会议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的结合。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职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建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隋庆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订《吉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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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订《吉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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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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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上述第一至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已获得批准。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阳 祁森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吉林开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4年吉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公路 公告号:临2024-001
吉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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