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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创新制度一本通》收集了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再融资、科技创新债券、股权激励、询价转让、做市商、信息披露特色制度ESG、退市、科技创新板指数等11个方面的制度创新成果,详细说明了科技创新板创新制度的特点和实践案例,并提供了常见问题的回答和具体的规则索引,为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提供“方向盘”和“工具书”,以满足自身需求,灵活运用创新体系。
例如,在“并购制度”一章中,“创新制度”详细介绍了科技创新委员会鼓励产业并购,提高估值包容性,支持多种估值方法,同时响应市场“重大资产重组必须设置绩效补偿”“购买资产支付工具,分别适用什么要求”“重大资产重组快速审计渠道,如何适用”等一系列问题,解决上市公司制度的疑虑,有效响应市场关注。
另一个例子是,在“信息披露特征体系”章节中,“创新体系”,为了适应不同行业的特点、发展阶段、治理结构,科技创新委员会建立了自愿信息披露体系和信息披露暂停豁免体系,提高科技创新公司信息披露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同时,明确了自愿信息披露和暂停豁免披露的预防措施。
科技创新债券融资的优势是什么?创新制度还介绍了科技创新债券的特点、发行人的要求和融资目的,并说明了科技创新债券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发行人创新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方式、期限结构、利率确定和计算方式、还本付息方式、赎回或转换选择权、增信方式和促进债券交易。
在这方面,科技创新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评论道:“创新体系以一种易于理解的方式介绍了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创新体系,也为公司进行全面规划和使用资本市场工具开辟了思路。”
“案例选择”敲响了合规警钟
在科技创新板的持续监管中,坚决贯彻“零容忍”的要求,每一个案件都要调查,每一个罚款都要严格,以违规处分为抓手,聚焦重点问题,树立监管导向,督促市场各方规范有序,履行职责。据统计,自开板以来,科技创新板已发布公开谴责9份、通报批评32份、监管警示85份。
编辑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发挥非法案件的警告作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案件选择集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典型监管案件中,为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司划清“红线”,根据欺诈发行、财务欺诈、资金占用、非法担保、筹集资金、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主要违规类型,以典型案例为镜子,帮助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相关方提高规范意识,了解合规要求。同时,考虑到行政监督与自律监督的联系,选择也包括在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措施中,以便读者能够理解案件的全貌。
继续深化“三开门”工作
自2023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继续推进“三门”行动,发挥了一套“政策+服务”的组合拳头。据了解,早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向市场推出了股票增减持股、股票回购两个主题规则“一对一”,市场反应良好。
此外,自2023年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科技创新委员会开展了100多项“上市第一课”活动,为上市公司开展了每周“部门负责人接待日”活动,继续开展100多项业务实体访问研究和讨论活动,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各种“焦虑”问题,努力增强市场参与者的收益感,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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