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3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盘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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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并结合现场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陈凯先生、吕敬先生、独立董事张忠华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和请假未能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翁永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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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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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陈正明、张春霞、陈宏旋等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陈凯、金华凯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参加股东大会的金华市一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钊、吕兴伟
2、律师见证结论:
金华春光橡木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参与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标准、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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