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1 简称证券: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
(a)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b)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投票时间为::15一下午15:00。
3、2023年12月25日股权登记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石龙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王华军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64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94、025、7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5852%。
其中,5名股东代表547、208、3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8071%
59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46、817、3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7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60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49、627、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0801%。
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2、809、7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020%。
59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46、817、3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781%。
3、公司聘请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1)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议案具体表决结果
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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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邓新上律师见证,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玉通科技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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