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2023年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下午14:2023年12月29日(周五):00
2、召开方式:网上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在股东大会上,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
其中:
2023年12月29日(周五)下午14日现场会议时间:00
2023年12月29日(周五)网上投票时间
其中:
(1)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
(2)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任何时间在00之间。
3、召开地点: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锐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8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620、851、7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807%。
其中,2名股东代表524、95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1777%。
16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95、891、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7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96、281、7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73%。
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1人,代表38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0.0142%。
16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95、891、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31%。
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王瑞先生主持。公司的一些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见证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1.00 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非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王锐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3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8.9584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46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89、81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3.2836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7164股,466股,6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1.02《关于选举李翠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3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8.9584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46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89、81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3.2836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7164股,466股,6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1.03 选举马作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3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8.9584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46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89、81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3.2836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7164股,466股,636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716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这个提案是一个普通的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得到了批准。
1.04《李春生先生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455、081股,占98.9697总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39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30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3.3563股份为89、8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6437股,396股,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1.05 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欣荣女士的选举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455、081股,占98.9697总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39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303%;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万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3.3563股份为89、8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6437股,396股,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万股。%。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1.06 《关于选举周剑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3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8.9584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39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303%;弃权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89、81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3.2836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6437股,396股,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2.00 《关于监事会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非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关于选举花玉玲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3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8.9584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39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303%;弃权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89、81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3.2836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6437股,396股,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2.02 《刘颖女士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14、38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的98.9584股份的有效表决权%;反对6、396、636股,占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303%;弃权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89、815、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93.2836股份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6.6437股,396股,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弃权7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该提案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的普通决议。
议案3.00 关于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天燕女士、赵立文女士和冷耀先生的资格和独立性。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3.01 赵天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表决:同意619、581、584股,其中小股东同意95、011、584股。
该提案是一项普通决议,获得的票数已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
3.02 赵立文女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同意619、581、584股,其中小股东同意95、011、584股。
该提案是一项普通决议,获得的票数已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
3.03 《冷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表决:同意619、581、584股,其中小股东同意95、011、584股。
该提案是一项普通决议,获得的票数已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杨 陈盈昭
3、结论意见: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就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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