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3-178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的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修订《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修订《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提案2是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2、提案1涉及相关交易提案,相关股东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议案1、两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冯诚、余芸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