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2)股东大会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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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黄奕宏先生主持,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其他高管的出席。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新明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周永亮先生、副总经理秦超先生、副总经理林广满先生、副总经理周尔清先生、副总经理罗炳杰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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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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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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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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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丽萍、钟东燕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深科达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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