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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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与收入支付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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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当日认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收益分配权;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收益分配权。
(2)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入定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换为基金份额。如果当天是非工作日,则推迟到下一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tzqzg.com;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中泰证券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是有风险的。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的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经理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要求投资者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作为存款。基金对接服务的资金仅限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用于客户资本账户的交易结算;但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可能会改变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和取款习惯。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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