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富日股份 公告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富日转债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14日下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30在公司多功能厅举行。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4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张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第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共有25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304、175、809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6.9778%。
2、出席现场会议
18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了表决权股份 303、028、90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383%。
3、网上投票
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146、900股表决权,占公司0.1394股表决权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相同)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048、792股,占公司5.118%。
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参加了会议。
三、审议议案
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4、117、0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5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0193%;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989、9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8602%;5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1398股份%;0股弃权。
提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提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议案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提案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同意41,080,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提案六: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提案七:关于修订〈董事会工资及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提案八:关于修改〈外部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议案九: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提案十: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3、207、4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6816%; 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4%;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080、3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6970%;96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3030%;0股弃权。
提案十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补选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为:304、117、0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5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总数的0.0193%;0股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如下:
投票结果:41、989、99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9.8602%;58.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1398股份%;0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严飞律师、秦伟伟律师、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富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富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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