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2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普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普通股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汪方怀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3,992,1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0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301,2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90,9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691,9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690,9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8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因与其他工作安排时间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逐项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3,835,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5%;反对1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5,6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622%;反对15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3,835,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5%;反对1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3,856,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5,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620%;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2/3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3,856,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5,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620%;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2/3以上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3,856,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5,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620%;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2/3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3,856,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43,856,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6%;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汇业(海口)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丽、梁文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所有提案。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