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和9名实际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择宁宇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主席,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结果:有效投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通知了公司所有监事。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举行。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应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杜连杰女士是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投票结果:有效投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
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2023年1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颖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
共有110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现场会议,参加网上投票,代表356、271、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301%。
其中:
6名股东代表278、230、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91%。
104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78041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210股%。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09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780616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237%。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彩虹、马佳敏出席并见证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的形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
同意353、555、2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2376%;反对2、658、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3%;弃权57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5股、345股、602股的96.5206股%;3.4059反对2、658、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57、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7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表决结果批准。
提案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
同意353、542、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2340股%;反对2、67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9%;弃权57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5股、332股、652股的96.5041%;反对2.671、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425股%;弃权57、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734%。
投票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投票结果为通过。
提案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53、542、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2340股%;反对2、671、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9%;弃权57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5股、332股、652股的96.5041%;反对2.671、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425股%;弃权57、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0734%。
投票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投票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53、542、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2340股%;反对2、724、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8%;弃权4.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5股、332股、652股的96.5041%;反对2.724、690股,占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3.4904股份%;弃权4.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5.00 《关于补选宁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56、187、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763股份%;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4.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77股、977股、342股的99.8920%;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1025股份%;弃权4.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6.00 《关于杜连杰女士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356、094、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9503股份%;反对172、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弃权4.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持有77,884,692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99.77333股份。%;0.2212反对172、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4.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彩虹律师、马佳敏律师
3、结论性意见: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投票程序、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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