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3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一期净资产的100%。请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号:2023-003)。根据上述提案和公告,为满足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金属”)的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2023年为苏州爱康金属融资提供不超过40900万元的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相关进展如下:
2023年11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出口贸易融资合同》2023年11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苏州爱康金属与交通银行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7日签订的所有主合同提供最高1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苏州爱康金属的累计担保合同金额为36100万元,不得超过《关于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苏州爱康金属担保金额409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查程序的担保金额内,不需要履行其他审查和审批程序。
二、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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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人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人不属于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1月2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苏州爱康金属与交通银行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7日签订的所有主合同提供最高1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苏州爱康金属于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7日签订的所有主合同提供1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交易和对外担保监管要求。
2、本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其偿付能力良好。公司有能力充分掌握和监控被担保公司的现金流,财务风险在公司的有效控制范围内。本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根据公司外部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人继续关注上述担保人,收集担保人最近的财务数据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外部担保、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更,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9.91亿元,实际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76.33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为34.23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54.86亿元;电站销售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5.99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15.48亿元。上述累计实际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98%,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约占119.73%。包括本担保的,累计实际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40%,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资余额约占12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披露的担保转让和补偿外,公司没有新的诉讼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继续关注此事,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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