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发行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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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介绍本基金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江苏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下简称“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下简称“国家补贴应收账款”)共同组成。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两者在应收账款中的比例分别为1.95%和98.05%,其中标杆电价下月收取,国家补贴应收账款收取周期有一定波动。
根据基金管理人2023年9月25日披露的《中信建设投资国家电力投资新能源封闭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收到国家补充应收账款的公告》,截至2023年9月25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已收回的国家补充应收账款平均收款周期为2.09年。目前,资产组评估假设国家补充应收账款收款周期为2.5年,略长于历史平均国家补充应收账款收款周期。国家补充应收账款收款周期参数选择更合理、更保守。
为降低国家补偿应收账款收款波动的风险,本基金采用银行保理平稳现金流,对1.5年但尚未收回的国家补偿应收账款部分启动银行保理,保理银行以平价购买未收回的国家补偿应收账款,供投资者分配收入。
三、本次收到国家补偿应收账款的收款及其影响
2023年11月20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收到国家电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国家补充应收账款0.93亿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国家补充应收账款实际收回2.81亿元,国家补充应收账款平均收回周期减少至2.08年。
根据可供分配金额预测报告,2023年3月至12月可进行保理的国家补充应收账款流入预计为5.62亿元。考虑到上述收款情况,预计需要保理的国家补充应收账款金额为2.81亿元(相应入账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可供分配金额预测报告中需要保理的国家补充应收账款金额减少2.81亿元。从而减少近745万元的相应资金保理财务费用,增加投资者的可供分配金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底不考虑国家补充应收账款的收款)。
四、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国家补充应收账款的后续支付,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在年度收入分配前及时启动国家补充应收账款的保理工作。
特此公告。
中信建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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