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杭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杭科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298号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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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严磊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钱彦敏先生、陈林林先生、徐亚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职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胡振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傅风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计划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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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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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议案1为普通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和(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阳晴、邵文娜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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