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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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开放期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封闭期内,在满足相关基金股息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年收入分配最多为12次;基金股息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即基金股息分配基准日的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基金股息分配日(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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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股息确认方式以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不含2023年11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股息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登录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信息。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销售机构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的信息。
(4)本公告的相关内容由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承诺或保证基金投资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适宜性的基础上,理性判断,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股息导致基金股份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增加基金投资收益。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
因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认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公告
2023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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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告所称认购包含固定投资。
(2)本基金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内交易简称“全球油气能源LOF”,场内交易代码为“163208”。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将于2023年11月23日暂停认购赎回业务。自2023年11月24日起,基金将恢复基金的认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如果海外主要市场的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公司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及时宣布。
要求投资者尽快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日而造成的不便和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400-888-8998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我们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释本公告的相关内容。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承诺或保证基金投资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适宜性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判断和谨慎的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下属的部分基金
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开设固定投资,转化业务
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11月21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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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查询相关信息,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手续和业务规则请遵守招商银行的规定。
1、基金固定投资业务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固定投资业务。
基金固定投资业务的认购率与正常认购率相同。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在招商银行的转换业务。
请参阅基金转换业务的最新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发布的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认购和固定投资认购业务,享受的认购费率优惠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可参与转换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认购费补差利率优惠以招商银行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见最新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招商银行上述基金的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认购费),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2、诺安平衡首选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者持有的每个基金股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个基金股份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包括当天)前,基金股份持有人不能申请赎回或转让基金股份。
3、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不得相互转换。
4、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遵守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如有相关业务规则和上述费率折扣,请注意招商银行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承诺或保证基金投资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数据总结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适宜性的基础上,理性判断,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6、公司负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释本公告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下属的部分基金
增加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开设固定投资,转化业务
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3年11月21日起,公司部分基金增加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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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认购赎回业务,查询相关信息,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程序和业务规则请遵守江苏银行的规定。
1、基金固定投资业务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固定投资业务。
基金固定投资业务的认购率与正常认购率相同。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及其在江苏银行的转换业务。
请参阅基金转换业务的最新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发布的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和固定投资认购业务,享受优惠的认购费率以江苏银行的规定为准。
自2023年11月2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江苏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与公司可以参与转换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认购费补差利率优惠以江苏银行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见最新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银行上述货币基金的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认购费),江苏银行非货币基金的认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认购费),以江苏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诺安泰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未开放固定投资和转换业务。开放认购和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公告;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转换业务未开通;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不得相互转换。
3、诺安平衡首选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者持有的每个基金股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个基金股份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包括当天)前,基金股份持有人不能申请赎回或转让基金股份。
4、投资者在江苏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守江苏银行的具体规定。如有相关业务规则和上述费率折扣,请注意江苏银行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对基金投资收益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关闭公告,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和产品特征,认真考虑基金的风险因素,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和销售适宜性的基础上,合理判断,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6、公司负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解释本公告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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