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明志电器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59弄7号楼16号(近联友路)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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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常建明先生因公不能出席会议,经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刘金平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召集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常建鸣、傅磊、常建云,Ted T. Lin、由于工作原因,黄苏融、鲁晓冬、孙峰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邵颂一、沈陆威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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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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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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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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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有关议案必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5%以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涉及重大事项的议案包括:1、2、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武勇、吕洁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明智电器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明志电器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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